基于对煤矿安全已有技术成就的阐述,结合对互联网+概念、特征的理解,提出构建以煤矿企业、技术服务方、政府作为实施"互联网+煤矿安全"责任主体,积极推动金融投资机构参与的组织思路;依托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灾害风险监控预警系统、政府构建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和监管预警系统、技术服务方提供个性化技术产品和专业化技术服务、金融投资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形成多方融合性利益关联的经营主体,利用互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利益支撑、目标融合、创新驱动。分析认为实现互联网+煤矿安全的难点主要在于技术和机制,因此建议应加大技术研发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