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权(以下简称“交强险直接请求权”)系指交通事故的受害第三人,作为交强险合同外的第三人,依据交强险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直接对保险人享有的保险补偿请求权。交强险直接请求权是交强险制度中不可或缺的核心内容,只有赋予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权才能真正实现其保护受害第三人的立法宗旨。遗憾的是,我国现行《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都未赋予受害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立法上的缺陷导致司法实践中执法标准的混乱,常常会出现同一案件事实两种以上的不同判决结果,严重损害司法权威[ 娄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