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闭原则指的是一个软件实体应对对扩展开发,对修改关闭(Software entities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 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这个原则是说在设计一个模块的时候,应对使这个模块可以在不被修改的前提下被扩展,换言之,应对可以不必修改源代码的情况下改变这个模块的行为。
1.抽象类与抽象方法:
(1)使用关键字abstract修饰的类,称为抽象类.
(2)抽象类只是用到一个类所具有的行为,不能单独通过创建对象来使用.使用new是错误的.可以通过派生类来实现其函数成员的具体逻辑。
(3)抽象类中可以有抽象方法,也可以没有任何抽象方法.只要类中存在一个抽象方法,这个类就是抽象类。
(4)抽象类不能是静态的(static)或者密封的(sealed)
下面就是一个简单的抽象类
abstract class Vehicle
{
public abstract v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