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 12719-91和《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5-2002等规范,都没要求对计算的矿坑涌水量认定它的精度级别和可信度;也没有根据矿坑涌水量的大小,提出适宜的计算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勘探报告计算的矿坑涌水量,往往会出现满足不了矿山设计需要的情况。在分析研究了大量勘查报告成果的基础上,借鉴《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GB 15218-94)中地下水可开采量的精度级别划分方法,将矿坑涌水量精度级别划分为5级:验证的矿坑涌水量(A)、探明的矿坑涌水量(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