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2013 年开始推动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深圳、湖北、重庆等7 个试点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并逐步由试点市场向全国统一市场推广,交易方式主要为配额交易,此外还包括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交易。除了以上7 个试点外,2016年12月16日和22日,四川和福建两个非试点地区的碳市场也相继开市,并分别实现了CCER和福建省碳排放权配额的首批交易。各试点碳市场在交易过程中发挥本地特色,达到了适应当地经济发展,差异化节能减排,提高碳市场运行效率的目标。截至2017 年12 月13 日,七大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