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IEBlog中提到实现互通并不是只靠标准就行,其中举出了一些关于事实上的标准的考虑——所谓“事实上的标准”,也就是并非标准,但大家都遵循着它去做事情的那么一种东西。
这些事实上的标准(也写作“De facto standard”)往往是在某一种事物还没有标准的时候由当事的各方相互妥协而形成的,——有趣的是,作为妥协的结果,这些“事实上的标准”自身往往和其它的东西并不协调;而真正被称作“标准”的东西往往是在发生了很多事情之后才产生的,所以几乎任何地方都有“事实上的标准”和“标准”有些格格不入